古丈融媒12月5日讯(通讯员 向波)12月4日下午,古丈县在栖凤湖码头举行了2024年首次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放流活动。之前因利用电鱼工具在栖凤湖非法捕捞的王某某、宋某以实际行动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。县人大常委会、县人民政府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、县公安局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、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见证并参加了人工放流活动。

此次生态环境损害人工放流活动,赔偿义务人向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栖凤湖放流草鱼、鲢鱼、鳙鱼等“四大家鱼”鱼苗共1.2万尾,使受损的渔业资源得到修复和补偿。今年5月,王某某、宋某二人在古丈县栖凤湖内水域使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,经县公安机关查获后,该案被移送至原古丈县农业农村局依法立案处理。

为深入推进长江“十年禁渔”工作,从2020年1月1日起,古丈县在酉水河(古丈段)、栖凤湖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退捕。同时,县农业、公安等执法力量常态化开展水上执法巡查,严厉打击“电、毒、炸”等各类违法捕捞行为。在对查获的违法捕捞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,一并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。自2020年以来,古丈县已开展渔业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起,赔偿义务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人工增殖放流“四大家鱼”鱼苗共计26万多尾,对违法捕捞人员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,不断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、环保意识,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天然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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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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